以制度约束耕地抛荒
建立耕地抛荒“黑名单”制度,给耕地抛荒行为敲响警钟,有利于制止耕地抛荒行为,能够有效地保护好耕地,确保当地粮食生产。时下,基本上每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耕地抛荒现象,特别是季节性抛荒比较多;即使愿意种田的,也只是“种好自己的口粮田”。究其根源,不外乎有三个方面。一方面是自然条件差,基础设施薄弱,想种不敢种。如某市60%以上在山区和丘陵地区,农业基础设施薄弱,抗灾能力差,自然灾害频繁,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,增加了农业生产风险和成本,影响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。尤其是一些易涝易旱地区,完全是“望天收”,年复一年,哪个农民愿意种?自然会导致耕地长年抛荒了。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,农民种田比较效益降低,挫伤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。如据某县调查测算,按常规的一油一稻生产模式计算,每亩田每年扣除生产成本后纯收入仅300元左右,假如计算劳动力成本,实际还亏本,一亩田一年收入不及外出打工一个月收入。种田比较效益低,直接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,从而导致耕地抛荒。另外,“民工潮”的涌现,也加剧了耕地抛荒的势头。时下,农民的观点是,哪里能挣钱就往哪里跑。既然打工能够赚钱,就都外出打工,甚至有些还举家外出打工,那么只好让责任田弃耕了。殊不知,由于耕地长年抛荒,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。不仅明显降低了粮食生产能力,与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;而且严重地影响了贫困山区的农业生产,制约了农村社会的长足发展。
其实,民以食为天,土地资源是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条件,耕地是农民的“命根子”。弃耕抛荒,不仅造成耕地资源的极大浪费,而且直接影响到粮食的稳产增收和粮食安全。对此,怎可小视?因而,各地政府部门应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,制止耕地抛荒。如何制止呢?不妨从建立耕地抛荒“黑名单”制度中得到启示,把耕地抛荒与县市、乡镇党政干部的政绩、经济利益挂钩,实行“同荣同进,同辱同罚”,彻底刹住农村耕地抛荒现象,保护好有限的耕地。




